加权平均法也称为月末一次性加权平均法。它将所有采购和月初的平均值作为出库单价和存货单价。适用于月末出库成本的一次性结转。每次采购后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平均,每月只有一次采购、一次发货的情况下,适用于多笔出库业务的成本结转,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结果完全一致。采用加权平均法,10月销售成本以9月底10月无采购时的单价为准。此时,库存单价为20.5,两者有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是单独结转销售成本还是月末结转销售成本。相对而言,MWA法更准确,但也更麻烦(450)=225元,1月4日交货的材料成本=600*225=13.5万元,剩余吨位=750450-600=600吨;1月15日从乙方采购的材料600吨,本次发出材料单价=(600*225600*270)/(600600)=247.5元,1月20日发出材料600吨,发出材料成本=600*247.5=148500元,期末材料库存成本=600*247.5=148500元,或等于当月初成本、当月采购成本、当月发送成本=135000450*300600*270-135000-148500=14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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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法计算的期末材料成本差异=148500-144000=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