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去长三角其他城市考察,感受度很深。和周边几个城市相比,重庆农村的农民收入比较低。”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代表金银淑审议中说的这个感受,和报告数据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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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的调研报告显示,2020年,重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11元,在全国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排名第一。然而,这样的收入水平在长三角城市中排名仅为第九,收入水平低于周边的嘉兴、杭州、苏州等城市,与排名第一的嘉兴市相差4890元。
“从市人大调研情况看,本市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特别是与长三角其他省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说。
重庆和长三角其他城市相比,到底差在哪里?
调研发现,重庆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来源单一,结构不尽合理。据统计分析,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占60%左右,转移性收入占30%左右,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两项合计约占10%。
与江浙地区相比,本市农村常住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偏低,周边城市的这部分收入要占30%左右,绝对值差距约7000元。如苏州、无锡市农村出租房屋收入和村级集体资产分红收入人均约3000元,而本市仅1300元左右。杭州、嘉兴市的农村地区,以民宿旅游为主的非农经营性收入可达人均8000~10000元,远高于本市2000元左右的水平。
此外,城乡和区域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近年来,虽然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不断缩小,从2018年的2.24连续下降到2020年2.19,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值仍在扩大,由2018年的37659元扩大到2020年的41526元。而长三角城市中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最低的嘉兴市为1.61。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审议中,代表们认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民增收带动不明显。虽然本市农村集体经济总量较大,总资产为6351.3亿元,经营性资产为3740.6亿元,但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明显。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为例,85%分布在近郊区,崇明等远郊区仅占1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最高的闵行区为805亿元,是崇明区的12.9倍。
其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较上年仅增长了3.4%。据统计,全市1570多个行政村中,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10万元以下的还有119个。
再者,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仍需强化。虽然各区都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但由于分配金额不高,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有限。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人均最高的闵行区为4066元,最低的金山区仅92元。进行分配的村镇比例不高,仅占全市45%左右。
“受土地政策等限制,重庆农民只能种粮食和蔬菜,很难找到发展的突破口。”金银淑说,农村里村级资产低,农民收入低,希望能在发展资源、发展资金给予农民支持。
有代表还提到,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也存在瓶颈,本市目前备案的乡村民宿仅有223家,而苏州有514家,嘉兴1579家。闵行区2016年时有12家对外开放的休闲农业景点,近年来有6家因土地问题已停止经营,其余都转型为纯采摘体验型农庄。目前,仅剩梦花源、种动员、方圆生态园3家有观光、休闲活动的休闲农业景点,而且服务配套功能也因土地问题不尽完善。
对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建议,要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来源。通过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相结合的产业项目,吸纳更多农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编制市和区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休闲农业发展,为农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创造条件。此外,还要鼓励和支持各涉农区构建区或镇级农民增收平台,推动集体经济抱团发展,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以增加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王海燕 方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