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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javascript高频面试题的词条

js基础面试题1-10道

1.document load 和 document ready 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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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文档解析过程中,ready在加载图片等外部资源前触发,load在之后触发。如果页面中要是没有图片之类的媒体文件的话ready与load是差不多的,但是页面中有文件就不一样了,所以还是推荐大家在工作中用ready

解析:

DOM文档解析:

页面加载完成有两种事件

1.load是当页面所有资源全部加载完成后(包括DOM文档树,css文件,js文件,图片资源等),执行一个函数

缺点:如果图片资源较多,加载时间较长,onload后等待执行的函数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所以一些效果可能受到影响

代码形式:

2.$(document).ready()是当DOM文档树加载完成后执行一个函数 (不包含图片,css等)所以会比load较快执行

在原生的jS中不包括ready()这个方法,Jquery才有,jquery中有 $().ready(function)。

代码形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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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avaScript 中如何检测一个变量是一个 String 类型?

参考答案:三种方法(typeof、constructor、Object.prototype.toString.call())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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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用 js 去除字符串空格?

参考答案:replace 正则匹配方法、str.trim()方法、JQ 方法:$.trim(str)方法

解析:

方法一:replace 正则匹配方法

去除字符串内所有的空格:str = str.replace(/s*/g, "");

去除字符串内两头的空格:str = str.replace(/^s*|s*$/g, "");

去除字符串内左侧的空格:str = str.replace(/^s*/, "");

去除字符串内右侧的空格:str = str.replace(/(s*$)/g, "");

示例:

方法二:str.trim()方法

trim()方法是用来删除字符串两端的空白字符并返回,trim 方法并不影响原来的字符串本身,它返回的是一个新的字符串。

缺陷:只能去除字符串两端的空格,不能去除中间的空格

示例:

方法三:JQ 方法:$.trim(str)方法

$.trim() 函数用于去除字符串两端的空白字符。

注意:$.trim()函数会移除字符串开始和末尾处的所有换行符,空格(包括连续的空格)和制表符。如果这些空白字符在字符串中间时,它们将被保留,不会被移除。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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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s 是一门怎样的语言,它有什么特点

参考答案:

1.脚本语言。JavaScript 是一种解释型的脚本语言, C、C++等语言先编译后执行, 而 JavaScript 是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逐行进行解释。

2.基于对象。JavaScript 是一种基于对象的脚本语言, 它不仅可以创建对象, 也能使用现有的对象。

3.简单。JavaScript 语言中采用的是弱类型的变量类型, 对使用的数据类型未做出严格的要求, 是基于 Java 基本语句和控制的脚本语言, 其设计简单紧凑。

4.动态性。JavaScript 是一种采用事件驱动的脚本语言, 它不需要经过 Web 服务器就可以对用户的输入做出响应。

5.跨平台性。JavaScript 脚本语言不依赖于操作系统, 仅需要浏览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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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和 === 的不同

参考答案: == 是抽象相等运算符,而 === 是严格相等运算符。 == 运算符是在进行必要的类型转换后,再比较。 === 运算符不会进行类型转换,所以如果两个值不是相同的类型,会直接返回 false 。使用 == 时,可能发生一些特别的事情,例如:

如果你对 == 和 === 的概念不是特别了解,建议大多数情况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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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怎样添加、移除、移动、复制、创建和查找节点?

参考答案:

1)创建新节点

2)添加、移除、替换、插入

3)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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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件委托是什么

参考答案:利用事件冒泡的原理,让自己的所触发的事件,让他的父元素代替执行!

解析:

1、那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用事件委托,什么样的事件不可以用呢?

2、为什么要用事件委托

3、事件冒泡与事件委托的对比

4、事件委托怎么取索引?

拓展: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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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require 与 import 的区别

参考答案:两者的加载方式不同、规范不同

第一、两者的加载方式不同,require 是在运行时加载,而 import 是在编译时加载

require('./a')(); // a 模块是一个函数,立即执行 a 模块函数

var data = require('./a').data; // a 模块导出的是一个对象

var a = require('./a')[0]; // a 模块导出的是一个数组 ====== 哪都行

import $ from 'jquery';

import * as _ from '_';

import {a, b, c} from './a';

import {default as alias, a as a_a, b, c} from './a'; ======用在开头

第二、规范不同,require 是 CommonJS/AMD 规范,import 是 ESMAScript6+规范

第三、require 特点:社区方案,提供了服务器/浏览器的模块加载方案。非语言层面的标准。只能在运行时确定模块的依赖关系及输入/输出的变量,无法进行静态优化。

import 特点:语言规格层面支持模块功能。支持编译时静态分析,便于 JS 引入宏和类型检验。动态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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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javascript 对象的几种创建方式

参考答案:

第一种:Object 构造函数创建

这行代码创建了 Object 引用类型的一个新实例,然后把实例保存在变量 Person 中。

第二种:使用对象字面量表示法

对象字面量是对象定义的一种简写形式,目的在于简化创建包含大量属性的对象的过程。也就是说,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创建对象的方法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写法上的区别不同

在介绍第三种的创建方法之前,我们应该要明白为什么还要用别的方法来创建对象,也就是第一种,第二种方法的缺点所在:它们都是用了同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就是如果你有 100 个对象,那你要输入 100 次很多相同的代码。那我们有什么方法来避免过多的重复代码呢,就是把创建对象的过程封装在函数体内,通过函数的调用直接生成对象。

第三种:使用工厂模式创建对象

在使用工厂模式创建对象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注意到,在 createPerson 函数中,返回的是一个对象。那么我们就无法判断返回的对象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类型。于是就出现了第四种创建对象的模式。

第四种: 使用构造函数创建对象

对比工厂模式,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区别:

1.没有显示地创建对象

2.直接将属性和方法赋给了 this 对象

3.没有 return 语句

4.终于可以识别的对象的类型。对于检测对象类型,我们应该使用 instanceof 操作符,我们来进行自主检测:

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按照惯例,构造函数始终要应该以一个大写字母开头,而非构造函数则应该以一个小写字母开头。

那么构造函数确实挺好用的,但是它也有它的缺点:

就是每个方法都要在每个实例上重新创建一遍,方法指的就是我们在对象里面定义的函数。如果方法的数量很多,就会占用很多不必要的内存。于是出现了第五种创建对象的方法

第五种:原型创建对象模式

使用原型创建对象的方式,可以让所有对象实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属性和方法。

如果是使用原型创建对象模式,请看下面代码:

当为对象实例添加一个属性时,这个属性就会屏蔽原型对象中保存的同名属性。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使用构造函数模式与原型模式结合的方式,构造函数模式用于定义实例属性,而原型模式用于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

第六种: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解析: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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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JavaScript 继承的方式和优缺点

参考答案:六种方式

js面试题

1.eventLoop

2.setTimeout 误差原因

3.深浅拷贝

4.跨域原因及解决方案

5.css放在头部,js放在尾部

6.css触发bfc

7.webpack plugin和loader区别

8.前端优化

9.协商缓存

10.长列表优化

11.webview交互

12.vue响应式原理

13.原型

14.算法题:数组中有n个元素,排列

EventLoop是计算机系统的运行机制,js就是运行这个机制,因为js是单线程语言,所以一旦遇到一个耗时很长的任务就会卡住,js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有了EventLoop

Event Loop是一个程序结构,用于等待和发送消息和事件。

就是在程序中有了两个线程,一个负责应用本身,主线程,另一个负责主线程和其它进程,称为EventLoop

1、js是单线程语言

基本数据类型存放在栈中的简单数据段

引用数据类型存放在堆中的对象

因为定时器是宏任务,如果执行栈的时间大于定时器花费的时间,那么定时器的回调在 宏任务(macrotask) 里,来不及去调用,所有这个时间会有误差。所以就会有误差

宏任务是宿主发起的比如script,setTimeout

css放在头部是因为页面加载html生成dom树的时候就可以同时对dom树进行渲染,防止闪跳,白屏

js放在尾部是因为js会修改dom树,需要一个稳定的dom树

BFC是css的一个布局概念,块级格式化上下文

浮动float不为none的时候

定位为position:absolute和fixed的

display的时候

overflow不为visible

解决浮动父元素坍塌问题

解决自适应布局的问题

解决外边距垂直方向重合问题

loader是文件加载器,运行在nodejs中,并对文件进行打包,压缩转换

plugin是插件,用于拓展webpack的功能

浅拷贝有两种定于,第一种是赋值,第二种是拷贝对象的第一层属性,深层还是一样的

深拷贝是指将对象拷贝一份,无论如何修改都不会改变原有的

响应式原理就是当数据发生改变的时候视图也会跟着更新

VUE是利用了Object.defineProperty的方法里面的setter 与getter方法的观察者模式来实现。

js基础面试题71-80道题目

71.IE 和标准下有哪些兼容性的写法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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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变量提升

参考答案:

A、js 代码执行的过程

B、变量提升发生的环境:发生在代码所处的当前作用域。

解析:

对应面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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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如何阻止冒泡与默认行为

参考答案:

解析:

当需要阻止冒泡行为时,可以使用

当需要阻止默认行为时,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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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js 中 this 闭包 作用域

参考答案:

this:指向调用上下文

闭包:定义一个函数就开辟了一个局部作用域,整个 js 执行环境有一个全局作用域

作用域:一个函数可以访问其他函数中的变量(闭包是一个受保护的变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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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javascript 的本地对象,内置对象和宿主对象

参考答案:

1.本地对象

ECMA-262 把本地对象(native object)定义为“独立于宿主环境的 ECMAScript 实现提供的对象"。简单来说,本地对象就是 ECMA-262 定义的类(引用类型)。它们包括:Object、Function、Array、String、Boolean、Number、Date、RegExp、Error、EvalError、RangeError、ReferenceError、SyntaxError、TypeError、URIError

2.内置对象

JS中内置了17个对象,常用的是Array对象、Date对象、正则表达式对象、string对象、Global对象

3.宿主对象

由ECMAScript实现的宿主环境提供的对象,可以理解为:浏览器提供的对象。所有的BOM和DOM都是宿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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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javascript 的同源策略

参考答案:一段脚本只能读取来自于同一来源的窗口和文档的属性

解析:

同源策略:限制从一个源加载的文档或脚本如何与来自另一个源的资源进行交互。这是一个用于隔离潜在恶意文件的关键的安全机制。(来自 MDN 官方的解释)

简单来说就是:一段脚本只能读取来自于同一来源的窗口和文档的属性,这里的同一来源指的是主机名、协议和端口号的组合 具体解释:

(1)源包括三个部分:协议、域名、端口(http 协议的默认端口是 80)。如果有任何一个部分不同,则源不同,那就是跨域了。

(2)限制:这个源的文档没有权利去操作另一个源的文档。这个限制体现在:(要记住)

Cookie、LocalStorage 和 IndexDB 无法获取。

无法获取和操作 DOM。

不能发送 Ajax 请求。我们要注意,Ajax 只适合同源的通信。

同源策略带来的麻烦:ajax 在不同域名下的请求无法实现,需要进行跨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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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事件冒泡与事件捕获

参考答案:

事件冒泡:由最具体的元素(目标元素)向外传播到最不具体的元素

事件捕获:由最不确定的元素到目标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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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foo = foo||bar ,这行代码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写?

参考答案:

这种写法称为短路表达式

解析:

相当于

常用于函数参数的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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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复杂数据类型如何转变为字符串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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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javascript 中 this 的指向问题

参考答案:

解析:

全局环境下,this 始终指向全局对象(window),无论是否严格模式;

2.1 普通函数

普通函数内部的 this 分两种情况,严格模式和非严格模式。

(1)非严格模式下,没有被上一级的对象所调用, this 默认指向全局对象 window。

(2)严格模式下,this 指向 undefined。

2.2 函数作为对象的方法

(1)函数有被上一级的对象所调用,那么 this 指向的就是上一级的对象。

(2)多层嵌套的对象,内部方法的 this 指向离被调用函数最近的对象(window 也是对象,其内部对象调用方法的 this 指向内部对象, 而非 window)。

特殊例子

2.3 原型链中的 this

(1)如果该方法存在于一个对象的原型链上,那么 this 指向的是调用这个方法的对象,就像该方法在对象上一样。

上述例子中,对象 p 没有属于它自己的 f 属性,它的 f 属性继承自它的原型。当执行 p.f()时,会查找 p 的原型链,找到 f 函数并执行。因为 f 是作为 p 的方法调用的,所以函数中的 this 指向 p。

(2)相同的概念也适用于当函数在一个 getter 或者 setter 中被调用。用作 getter 或 setter 的函数都会把 this 绑定到设置或获取属性的对象。

(3)call()和 apply()方法:当函数通过 Function 对象的原型中继承的方法 call() 和 apply() 方法调用时, 其函数内部的 this 值可绑定到 call() apply() 方法指定的第一个对象上, 如果第一个参数不是对象,JavaScript 内部会尝试将其转换成对象然后指向它。

(4)bind()方法:由 ES5 引入, 在 Function 的原型链上, Function.prototype.bind。通过 bind 方法绑定后, 函数将被永远绑定在其第一个参数对象上, 而无论其在什么情况下被调用。

2.4 构造函数中的 this

当一个函数用作构造函数时(使用 new 关键字),它的 this 被绑定到正在构造的新对象。

构造器返回的默认值是 this 所指的那个对象,也可以手动返回其他的对象。

特殊例子

当 this 碰到 return 时

2.5 setTimeout setInterval

(1)对于延时函数内部的回调函数的 this 指向全局对象 window;

(2)可以通过 bind()方法改变内部函数 this 指向。

3.1 作为一个 DOM 事件处理函数

当函数被用作事件处理函数时,它的 this 指向触发事件的元素(针对 addEventListener 事件)。

3.2 作为一个内联事件处理函数

(1)当代码被内联处理函数调用时,它的 this 指向监听器所在的 DOM 元素;

(2)当代码被包括在函数内部执行时,其 this 指向等同于 普通函数直接调用的情况,即在非严格模式指向全局对象 window,在严格模式指向 undefined:

4.1 全局环境中

在全局代码中,箭头函数被设置为全局对象:

4.2 this 捕获上下文

箭头函数没有自己的 this,而是使用箭头函数所在的作用域的 this,即指向箭头函数定义时(而不是运行时)所在的作用域。

4.2 this 捕获上下文

箭头函数没有自己的 this,而是使用箭头函数所在的作用域的 this,即指向箭头函数定义时(而不是运行时)所在的作用域。

在 setTimeout 中的 this 指向了构造函数新生成的对象,而普通函数指向了全局 window 对象。

4.3 箭头函数作为对象的方法使用

箭头函数作为对象的方法使用,指向全局 window 对象;而普通函数作为对象的方法使用,则指向调用的对象。

4.4 箭头函数中,call()、apply()、bind()方法无效

4.5 this 指向固定化

箭头函数可以让 this 指向固定化,这种特性很有利于封装回调函数

上面代码的 init 方法中,使用了箭头函数,这导致这个箭头函数里面的 this,总是指向 handler 对象。如果不使用箭头函数则指向全局 document 对象。

4.6 箭头函是不适用场景

(1)箭头函数不适合定义对象的方法(方法内有 this),因为此时指向 window;

(2)需要动态 this 的时候,也不应使用箭头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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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 烧脑面试题大赏

答案

2、1

解析

首先基本类型数据是按值传递的,所以执行b函数时,b的参数a接收的值为1,参数a相当于函数内部的变量,当本作用域有和上层作用域同名的变量时,无法访问到上层变量,所以函数内无论怎么修改a,都不影响上层,所以函数内部打印的a是2,外面打印的仍是1。

答案

报错

解析

给函数多个参数设置默认值实际上跟按顺序定义变量一样,所以会存在暂时性死区的问题,即前面定义的变量不能引用后面还未定义的变量,而后面的可以访问前面的。

答案

10、20

解析

答案

undefined、{n: 2}

解析

恕笔者不才,这道题笔者做一次错一次。

反正按照网上大部分的解释是因为.运算符优先级最高,所以会先执行a.x,此时a、b共同指向的{n: 1}变成了{n: 1, x: undefined},然后按照连等操作从右到左执行代码,a = {n: 2},显然,a现在指向了一个新对象,然后a.x = a,因为a.x最开始就执行过了,所以这里其实等价于:({n: 1, x: undefined}).x = b.x = a = {n: 2}。

答案

[]

解析

这题比较简单,arr[10]=10,那么索引3到9位置上都是undefined,arr[3]等打印出来也确实是undefined,但是,这里其实涉及到ECMAScript版本不同对应方法行为不同的问题,ES6之前的遍历方法都会跳过数组未赋值过的位置,也就是空位,但是ES6新增的for of方法就不会跳过。

答案

Goodbye Jack

解析

答案

NaN、13、NaN、1、1[object Object]、1、[object Object]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显然是+号的行为:

1.如果有一个操作数是字符串,那么把另一个操作数转成字符串执行连接

2.如果有一个操作数是对象,那么调用对象的valueOf方法转成原始值,如果没有该方法或调用后仍是非原始值,则调用toString方法

3.其他情况下,两个操作数都会被转成数字执行加法操作

答案

456

解析

对象有两种方法设置和引用属性,obj.name和obj['name'],方括号里可以字符串、数字和变量设置是表达式等,但是最终计算出来得是一个字符串,对于上面的b和c,它们两个都是对象,所以会调用toString()方法转成字符串,对象转成字符串和数组不一样,和内容无关,结果都是[object Obejct],所以a[b]=a[c]=a['[object Object]']。

答案

25、20、20、25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this指向问题:

1.逗号操作符会返回表达式中的最后一个值,这里为inner.func对应的函数,注意是函数本身,然后执行该函数,该函数并不是通过对象的方法调用,而是在全局环境下调用,所以this指向window,打印出来的当然是window下的out

2.这个显然是以对象的方法调用,那么this指向该对象

3.加了个括号,看起来有点迷惑人,但实际上(inner.func)和inner.func是完全相等的,所以还是作为对象的方法调用

4.赋值表达式和逗号表达式相似,都是返回的值本身,所以也相对于在全局环境下调用函数

答案

1、2、3

解析

这题考察的是变量解构赋值的问题,数组解构赋值是按位置对应的,而对象只要变量与属性同名,顺序随意。

答案

[4, 5, 3]

解析

是不是从来没有用assign方法合并过数组?assign方法可以用于处理数组,不过会把数组视为对象,比如这里会把目标数组视为是属性为0、1、2的对象,所以源数组的0、1属性的值覆盖了目标对象的值。

答案

4

解析

这题考查的是自增运算符的前缀版和后缀版,以及switch的语法,后缀版的自增运算符会在语句被求值后才发生,所以x会仍以1的值去匹配case分支,那么显然匹配到为1的分支,此时,x++生效,x变成2,再执行++x,变成3,因为没有break语句,所以会进入当前case后面的分支,所以再次++x,最终变成4。

答案

true、true

解析

2.typeof对函数使用返回'function',class只是es6新增的语法糖,本质上还是函数,所以两者相等

答案

true、false

解析

1.没啥好说的,typeof对数字类型返回'number'。

2.这题考查的是运算符优先级的问题,逻辑非!的优先级比全等===高,所以先执行!!typeof count,结果为true,然后执行true === 'number',结果当然为false,可以点击这里查看优先级列表: 点我 [1] 。

答案

2、2

解析

答案

1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作用域的问题,作用域其实就是一套变量的查找规则,每个函数在执行时都会创建一个执行上下文,其中会关联一个变量对象,也就是它的作用域,上面保存着该函数能访问的所有变量,另外上下文中的代码在执行时还会创建一个作用域链,如果某个标识符在当前作用域中没有找到,会沿着外层作用域继续查找,直到最顶端的全局作用域,因为js是词法作用域,在写代码阶段就作用域就已经确定了,换句话说,是在函数定义的时候确定的,而不是执行的时候,所以a函数是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虽然在b函数内调用,但是它只能访问到全局的作用域而不能访问到b函数的作用域。

答案

undefined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this的指向问题,箭头函数执行的时候上下文是不会绑定this的,所以它里面的this取决于外层的this,这里函数执行的时候外层是全局作用域,所以this指向window,window对象下没有name属性,所以是undefined。

答案

{a: {b: 1}}

解析

这道题很简单,因为assign方法执行的是浅拷贝,所以源对象的a属性会直接覆盖目标对象的a属性。

答案

undefined、1、2

解析

答案

undefined

解析

答案

打印出arr数组本身

解析

函数作为某个对象的方法调用,this指向该对象,数组显然也是对象,只不过我们都习惯了对象引用属性的方法:obj.fn,但是实际上obj['fn']引用也是可以的。

答案

1、b函数本身、b函数本身

解析

2.和第一题类似,只是b没有赋值操作,那么执行到这两行相当于都没有操作,b当然是函数。

答案

2、4、1、1、2、3、3

解析

1.执行Foo函数的静态方法,打印出2。

2.执行getName,当前getName是打印出4的那个函数。

3.执行Foo函数,修改了全局变量getName,赋值成了打印1的函数,然后返回this,因为是在全局环境下执行,所以this指向window,因为getName已经被修改了,所以打印出1。

4.因为getName没有被重新赋值,所以再执行仍然打印出1。

5.new操作符是用来调用函数的,所以new Foo.getName()相当于new (Foo.getName)(),所以new的是Foo的静态方法getName,打印出2。

6.因为点运算符(.)的优先级和new是一样高的,所以从左往右执行,相当于(new Foo()).getName(),对Foo使用new调用会返回一个新创建的对象,然后执行该对象的getName方法,该对象本身并没有该方法,所以会从Foo的原型对象上查找,找到了,所以打印出3。

7.和上题一样,点运算符(.)的优先级和new一样高,另外new是用来调用函数的,所以new new Foo().getName()相当于new ((new Foo()).getName)(),括号里面的就是上一题,所以最后找到的是Foo原型上的方法,无论是直接调用,还是通过new调用,都会执行该方法,所以打印出3。

答案

it's Matthew, from England

it's Bob, from England

解析

Object.create方法会创建一个对象,并且将该对象的__proto__属性指向传入的对象,所以p1和p2两个对象的原型对象指向了同一个对象,接着给p1添加了一个name属性,然后调用了p1的setCountry方法,p1本身是没有这个方法的,所以会沿着原型链进行查找,在它的原型上,也就是person对象上找到了这个方法,执行这个方法会给address对象的country属性设置传入的值,p1本身也是没有address属性的,但是和name属性不一样,address属性在原型对象上找到了,并且因为是个引用值,所以会成功修改它的country属性,接着对p2的操作也是一样,然后因为原型中存在引用值会在所有实例中共享,所以p1和p2它们引用的address也是同一个对象,一个实例修改了,会反映到所有实例上,所以p2的修改会覆盖p1的修改,最终country的值为England。

答案

2、3、5、4、1

解析

这道题显然考察的是事件循环的知识点。

js是一门单线程的语言,但是为了执行一些异步任务时不阻塞代码,以及避免等待期间的资源浪费,js存在事件循环的机制,单线程指的是执行js的线程,称作主线程,其他还有一些比如网络请求的线程、定时器的线程,主线程在运行时会产生执行栈,栈中的代码如果调用了异步api的话则会把事件添加到事件队列里,只要该异步任务有了结果便会把对应的回调放到【任务队列】里,当执行栈中的代码执行完毕后会去读取任务队列里的任务,放到主线程执行,当执行栈空了又会去检查,如此往复,也就是所谓的事件循环。

异步任务又分为【宏任务】(比如setTimeout、setInterval)和【微任务】(比如promise),它们分别会进入不同的队列,执行栈为空完后会优先检查微任务队列,如果有微任务的话会一次性执行完所有的微任务,然后去宏任务队列里检查,如果有则取出一个任务到主线程执行,执行完后又会去检查微任务队列,如此循环。

回到这题,首先整体代码作为一个宏任务开始执行,遇到setTimeout,相应回调会进入宏任务队列,然后是promise,promise的回调是同步代码,所以会打印出2,for循环结束后调用了resolve,所以then的回调会被放入微任务队列,然后打印出3,最后打印出5,到这里当前的执行栈就空了,那么先检查微任务队列,发现有一个任务,那么取出来放到主线程执行,打印出4,最后检查宏任务队列,把定时器的回调放入主线程执行,打印出1。

答案

1、7、6、8、2、4、9、11、3、10、5、12


文章标题:包含javascript高频面试题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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